序之三:藝術是為所有人存在的嗎?
藝術是為所有人存在的嗎?
這個問句一直存在於藝術界和文化領域當中,某部分人認為藝術是少數人才真正懂得鑑賞、理解,也有一些人認為藝術應該開放給每個人,無論立場為何,若在時下拋出「Is art for everyone?」這個問題,相信許多人都會直觀地回答:「Yes!」但要討論這個問題前,我們要先釐清何謂「for」,以狹義的定義來判斷是「擁有」,那以廣義的看法似乎便是「享受」,而「Is art for everyone?」這個議題背後探討的,也是「for」的演進。
權貴獨享、所有藝術都有個價格的時期
許久以前藝術是權貴階層的專利,通常是因為富有的贊助者會提供資金給藝術家支持創作,反過來說藝術品猶如珠寶成了財富的象徵,例如14至16世紀的文藝復興時期、17世紀的巴洛克時期皆是如此,而同時權貴也會提供大量宮廷藝術品。且那些時期,藝術的定義相對於現在狹隘許多,不同於今日還有行為藝術、裝置藝術、攝影藝術,那時的藝術多為「繪畫」、「雕塑」,有足夠經濟能力、教育水平的人才得以「擁有」或「接觸」到藝術,在當時而言,藝術的確不屬於大眾。
門檻降低、無需再以二元論評斷藝術
現今隨著藝術的種類變多、媒介也變多,大眾要接觸、鑑賞甚至是製造藝術,門檻都不如以往高。活躍於80年代的普普大師Keith Haring便致力於頌揚、散播藝術的美好,包含在接地氣的地方創作如地下鐵、街道,並突破性的開設快閃商店販賣跟藝術結合的作品,因為他相信人們在撕下各自的標籤之後,藝術是一種可以穿越種族、社會、經濟階層的形式,讓所有人身在其中,並藉由視覺訊息這種關注喚醒大眾對議題的關懷跟認知,儘管Keith Haring的想法在當時實屬前衛,但他也的確突破社會的既定印象,其創作跟行為都深深呼應著「Art is for everyone!」。
(Photo via © Tristan Jeanne-Valès - Keith Haring, Paris. 1984)
事實上,藝術的價值和意義是多元的,它可以是專業藝術家的作品,也可以是非專業藝術家的表達,最重要的是每個人對於藝術的體驗都是獨特的,不會是簡單的二元論,總以是/否、對/錯去評斷,這不就是世界運行過程中的有趣之處嗎?
然而,”Art is for Everyone” 同樣也是一體兩面,其中包含提升藝術觸及廣度的同時,能顧及深度嗎?也許本來作品有很強烈的概念,但在大量傳遞的過程中被稀釋了。如果能在接觸藝術的過程中,真正地去了解、琢磨,這不但是種愛惜藝術的方式,也讓自己有機會體驗到更加美好的意涵,潛移默化間加深了自己的品味能力,但這樣的議題好像有點蛋生雞、雞生蛋的意味,到底是先了解藝術才累積品味,還是有一定的品味才懂得鑑賞藝術呢?這個問題跟「is are for everyone?」一樣,值得思考!